韩国向公民发出警告:申报海外加密货币持有情况,否则将面临起诉

警告称,6月30日已被指定用于报告海外金融控股情况。

随着不同国家试图在金融和加密货币监管方面寻求平衡,韩国向加密货币持有者发出了新的警告,要求其申报其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持有量,否则将面临起诉,这是其计划的一部分更严格的指导方针。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在韩国境外交易所持有的数字资产被视为海外资产。

海外金融账户强制报告

该警告是透露韩亚银行资产管理集团税务会计师 Daekyung Kim 在 MoneyS 上表示,6 月 30 日是海外金融控股报告日。新闻稿提到,根据《所得税法》,任何月末所有海外金融账户总余额超过 5 亿韩元的国内居民必须确保在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当局申报这些账户。

他进一步提到,虽然现在有了这项规定,但当局仍然有办法了解居民的财务信息,这得益于与美国的《自动金融信息交换协议》(FATCA)以及《自动金融信息交换协议》的执行。 2014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换协议 (MCAA)。

为了确保合规性,该国对未能报告账户持有详细信息的个人实施了处罚。罚款范围为账户余额的 10% 至 20%,如果未报告的加密货币交易者钱包或账户余额超过 50 亿韩元(超过 360 万美元),此类持有者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

事实上,如果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持有的账户合计余额超过5亿韩元,也需要报告。然而,只有其中一位是该账户的签署人就足以报告整个账户,以满足所有人的义务。

报告义务的居住标准

报告流程需要一些细节,例如申报全年最高的月末余额总额,并使用最高余额当日的汇率将其转换为当地货币以用于报告目的。

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海外金融账户报告义务适用于“居民和国内公司”。外国人和海外韩国人的居留标准根据其在该国逗留的时间而有所不同。金强调这一点,他说:

“根据国际税收调整法(国税法),外国人必须从报告年度结束前 10 年起在韩国居住 5 年以下,海外国民必须从报告年度结束前 1 年起在韩国居住。报告年度结束日期。如果期限在 183 天或以下,则免除报告义务。”

更重要的是,消息透露,每年6月,国税厅(NTS)都会根据过去申报的历史、海外资金转移以及通过国际信息交换收集的信息等各种数据来源,向预计提交海外金融账户的个人发出通知协议。然而,收到此类通知并不一定确认报告要求。

接到通知的个人必须认真评估自己是否符合强制申报的条件。即使没有收到通知,那些有报告义务但未披露其账户的人也应该保持警惕,因为国税局可能通过跨境数据共享获取了他们的账户信息。